问题:简易计税方法是什么
回答:
简易计税方法,又称简易征收,即简易征税办法,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因行业的特殊性,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,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,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
1.适用范围:小规模纳税人、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。
2.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,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,不得抵扣进项税额,计算公式:
应纳税额=销售额×征收率=含增值税销售额÷(1+征收率)×征收率
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:小规模纳税人、一般纳税人特定的应税销售行为。
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,应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,并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。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:
应纳税额=销售额(不含增值税)×征收率(5%、3%)
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的增值税税额,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,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:
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÷(1+征收率)
除另有规定外,小规模纳税人一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,但是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,例如: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、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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